欢迎您来到绍兴写字楼网!

000

当前位置: 北京写字楼网 >> 新闻中心 >> 城市资讯 >> 新闻详情

租赁写字楼快到期 房东“消失”是好事?

北京写字楼网    来源:重庆晨报        浏览:

导读:    租赁的写字楼快到期了,房东却“消失”了!这是好事?租房子的北京某建筑公司老总却不这么认为。他焦虑地寻找房东,因为当初签租赁合同时曾约定,他若不如期退房,要向对方支付同日租金双倍的滞纳金。最终,建

   租赁的写字楼快到期了,房东却"消失”了!这是好事?租房子的北京某建筑公司老总却不这么认为。他焦虑地寻找房东,因为当初签租赁合同时曾约定,他若不如期退房,要向对方支付同日租金双倍的滞纳金。最终,建筑公司在市公证处办了一个公证,就解了自己的困局。这是个什么公证呢?

   约定逾期退房付双倍租金

   重庆某房地产公司在渝中区某写字楼上,拥有一楼到三楼的三层房屋,共十间写字间。前年,这家房地产公司与北京一建筑装饰公司签下《房屋租赁合同》。建筑装饰公司租下房地产公司位于渝中区一写字楼的十间写字间,租期共计36个月,自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1日止。

   合同规定:建筑装饰公司每月交纳租金15万元,租赁期满后,建筑装饰公司应如期退房,否则每逾期退房一日,向房地产公司支付等同日租金双倍的滞纳金,并应承担因逾期退房给开发公司造成的损失等。

   合同到期房东"消失”回避

   三年租赁时间很快到了,建筑装饰公司决定不再续租,终止租赁合同。于是,公司就派人去找房东商谈。而开发公司拒不接受建筑公司终止租赁的要求,且不与建筑装饰公司负责人见面,就这样"消失”回避了。

   最终,建筑装饰公司在律师建议下,公司工作人员到重庆市公证处咨询。公证员建议,只要办理邮寄送达保全证据公证,就可以避免责任。

   办邮寄送达公证避免责任

   前日,建筑装饰公司以邮寄送达保全证据公证的方式,向开发公司发出了《关于要求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函》。随后,市公证处正式为建筑公司出具了邮寄送达公证书。

   市公证处公证员介绍,邮寄送达公证是保全证据公证之一,只证明申请人邮寄送达相关文件的客观事实,并不涉及该文件的具体内容及所涉争议等。但前提是,申请人申请公证邮寄送达的文件应为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且能体现申请人与接收人之间存在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等。

编辑:

【版权与免责声明】 凡本站注明“来自:XXX网(非本站原创)”的新闻稿和图片作品,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连系本站及时处理。

相关文章

推荐楼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