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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开征房产税不缺理由 最大可能是“差钱”

北京写字楼网    来源:深圳商报        浏览:


一直以来,老百姓都以为,政府研究开征房产税,是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。可是,据《北京晚报》报道,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在出席一个公开活动时说,房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,在"十二五”期间房产税改革将得到稳步推进,个人房产将逐步纳入到征税范畴。

对于政府而言,无论是行政管理、经济建设,还是文教卫生事业、社会民生保障,需要花钱的地方的确不少。
这个时候,假如财政本身囊中羞涩,即便"心有余”,恐怕也"力不足”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具备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,无疑是政府充分履职的必要前提。

现实中,随着城市化进程中房地产业的发展以及房价的高涨,不仅中国居民的家庭资产更多集中在了不动产上,整个中国的财富恐怕也被房产占据了大半江山,与房地产有关的卖地收入,已然让地方财政尝到了甜头。只不过,土地资源终究有限,卖地收入也不可能永远火红,相比卖一块少一块的土地,只要房子继续盖,房价不崩盘,房产财富不仅不会人间蒸发,反而会稳步增长,此时此刻,开征房产税的确不失为稳定财政来源。

不过,政府财政固然有开源的必要,但是,新税种的开征,显然不能以财政差钱作理由。恰恰相反,无论从现代文明还是民主法制的角度来看,收税其实并不能由国家或收税者单方面说了算,而同样需要征得纳税人的认可和同意。英国有句著名格言叫做"无代表,不纳税”。它一方面阐明了纳税人承担纳税义务的前提是自己同意,另一方面也指出了国家征税需有其正当性理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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