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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北京市政府还没有就保障房出台具体落实措施。由于普通商品房'一日三跌’,流拍的限价房用地接近10块,所以保障房采购和退出等相关政策的研究成了很棘手的问题。”12月23日,北京市建委某官员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。
同日,江苏省宣布此前在南京试行的"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”政策将在全省推广,而上海经济适用房操作办法也已出台草案。对于地方政府而言,保障房犹如一把双刃剑:既可以弥补当前房地产投资的缺口,也可能对商品房市场造成进一步冲击。
"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博弈将直接影响到房市新政的效果。越是市场出现问题时,地方政府的作为就越加关键。”国家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发展部战略处长高辉清表示,保障房建设是此次新"国六条”新政中地方政府最能发挥作用的切入点。
冲关保障房
在12月23日江苏省发布的"新十条”当中,包括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保障房建设成为重心,明确金融机构加大对廉租住房投资、收购的支持力度,并按照国家出台的政策给予利率优惠。据悉,开发贷款利率优惠最大可达10%。
据江苏省建设厅通报的数字,今年江苏全省新增廉租住房约1.2万套,到2010年年底全省廉租住房数量将达4万套以上。南京市此前通过财政支出从现有住房市场收购4000套房源用作廉租房,江苏省认为这将成为全省推广的范本。
值得注意的是,江苏省同时放开了高档房以及二套房方面对于公积金的限制,并出招改善开发商融资环境,降低企业成本。
"保障房历来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,但是这几年一直推行不力,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高。此前商品房市场发展过热,政府没有心情在保障房上投入更多的精力。”高辉清说。
与此同时,上海市也已出台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》的征求意见稿,这意味着上海重新启动的经济适用房将正式进入实操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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